【小評】Zizek,FB 欣羨,與反多元成家者的淫穢念頭

今年十一月底 Zizek 在 London 的 UCL 開了三天的講座(錄音檔),主要談精神分析理論。其中第二場的主題談的是 super ego(超我);次主題包括 superego pleasure(超我的愉悅)、punishment(懲罰)、guilt(罪惡)等等,剛好可以拿這幾天的新聞、朋友在 FB 上分享的文章做例子,就來寫一下好了。


關於 Facebook 欣羨

首先,Zizek 先提了一個概念:happiness cannot exist without seeing others suffer。簡單來說,一般人們的「快樂(幸福)」是相對的概念,人們很大一部分的幸福感其實是建立在觀看(察覺)他人的痛苦上。Zizek 斷言,如果讓大家從以下兩個選擇中挑一個:(1)自己快樂但不知覺他人的受苦,(2)自己不快樂但是知道他人更加受苦,大多數的人都會選擇後者。你當然可以說則是一種很武斷的說法,但一個很好的例子是昨天朋友轉貼的 Mr.6 文章〈最新研究:臉書朋友照片看太多,就會產生「別人過得比我好」的錯覺〉。問我個人嘛,我的確是曾有過那個階段(看臉書朋友快樂的照片,覺得自己的生活有夠爛),也於是上傳一些假掰照片。可是現在我已經過了那樣的難關了:當明白貼這些照片其實並不會帶給我真正的快樂、明白這其實可以是一種有癮頭的惡性循環時(你今天貼出遊照、朋友按讚、明天空虛了你再出遊貼照、朋友再來按讚;按讚的人少反而感到更空虛),其實就真的無所謂了。

這個也就延伸到一個問題(雖然不是講座提到的):如果幸福/快樂/不滿足/自我貶抑/欣羡/妒嫉,全都是在與他人互動(比較)中所建構出來的,那麼,很不幸的,如果要自在地生活在這個世界上,「管理」好自己其實是不夠的,而是必須其他人也管理好自己。簡單地說,只有你自己作得好、EQ高、無慾無求而過得自在,其實是不夠的,因為如果其他的人不是無慾無求,你的自在與快樂反而會招至他人的欣羨與妒嫉。如果你修行更高你當然可以說沒關係,但如果你還是希望有個舒服沒有衝突的工作或生活環境,這就會有問題了。也因此,只有自己好其實還不夠,如果可以的話(私心來說),當然還是會希望其他人也能好(雖然別人能不能好、要不要好,完全不是你能夠決定的)。

這也就是為什麼我說「支持多元成家者要處理的是反對者的淫穢(obscene)念頭」,因為只有你自己沒有淫穢念頭、只有你自己免疫於異性戀一夫一妻霸權式的意識型態是不夠的;如果你要獲得這些反對者們的支持,你就必須要處理因為該意識型態對其主體的「禁令」所造成的淫穢想像的愉悅、你就必須讓他們知道「多p」與「亂倫」其實跟多元成家法案無關,這樣的誤解與想像不僅是不實的指控,而且是因為「異性戀一夫一妻意識型態」的禁令作用所造成的想像。


超我的作用方式(與多元成家反對者的淫穢念頭)

多元成家反對者的淫穢念頭其實就是一種 super-ego(超我)的作用方式。一般的理解,Freud(佛洛伊德)說的「超我」指的是個人內在道德準則、良知、禁忌等概念(wiki)。但事實上,超我的作用並不只有命令、禁斷個體,在這樣的禁止當中它其實也反過來鼓勵、刺激個體去那樣做。這個道理在於,第一,超我所禁斷的,其實就是個體的深層慾望(我之所以被禁止吃糖,因為我「想」吃糖)。第二,超我的禁忌,擁有建構/激發出個體慾望的潛力(我被禁止吃糖,所以我想吃糖,但是那並不是我真的想吃糖,而是為了獲得打破規定/禁忌時的快感)。這也就是 Zizek 在講座中所提到的、佛洛伊德所說的 the paradox of super-ego(超我的悖論):因為,超我其實是在說「我要你去做你被禁制的事」(I want you to do exactly what I prohibit to do)。

回到多元成家的例子,反對者因為被「異性戀一夫一妻意識型態」所禁斷,因此其深層慾望(多p與亂倫)得以浮現與強化;而多元成家法案則是這個慾望與禁斷一個很好很方便的著眼點。反對者無法支持多元成家,因為它確切地反映出他的超我所禁制罪惡(guilt)。換句話說,一方面,支持多元成家不只是摧毀一直以來他立以為生的道德準則(摧毀之後會讓他覺得自己之前遵守了這麼久了好像個笨蛋一樣),另一方面,它事實上也代表了該主體沒有辦法處理、沒辦法面對深層夢想與慾望的真正現實化。一個能幫助理解的例子是 Sharon Stone(莎朗史東)與 Dustin Hoffman(達斯汀霍夫曼)在 1998 拍的 Sphere(地動天驚)一片;簡單來說:人沒有辦法真正面對於處理自己的深層慾望(即使那樣的慾望是因為禁忌而被激發出來的)。

這並不是在扁平化所有的反對者說他們都有強大的淫穢想法,事實上從對 1130 活動的各方報導來看,反對者其實是相當異質與多元的(如〈救妻兒現場 平權陣營努力對話〉)。換句話說,「異性戀一夫一妻意識型態」對每位反對者的召喚效力並不相同。值得憂心的比較像是寇謐將的觀察:「許多人只是因為出於追隨、為了被教導如何思考而信教。許多人完美地符合獨裁教會的需求,即使被導向盲從也像羊群一樣地追隨著。就個體來說,他們是懦弱的;但整體來說他們將他們的想法套用在他人身上,而這種作法和『那本書(聖經)』給他們的教導背道而馳。若用事實反駁他們,他們很快便會詞窮然後逃之夭夭。」然後從這個角度來看,其實我們要處理的也不完全是這些反對者的淫穢念頭,而是他們的懦弱:因為這樣的懦弱而依附於某一主流的價值體系時,也順便接受了該價值體系給予他們的淫穢慾望。

回到 Zizek 的講座吧。正由於上述所說的「超我的悖論」,Zizek 進一步說明,雖然超我的作用在於命令主體「如果你做了某件事,你是有罪的」,但是,「在有那個機會去違反道德律令而你不去違反,那麼你更加有罪」(You are guilty if you violate the prohibition; but your are more guilty if you obey)。簡單地說就是網路上很有名的一句話:如果你做了,你是禽獸;但如果你不做,你是禽獸不如。是故,超我的功用(架構)其實是讓你不管自己怎麼做,你都有罪(guilt)(不管你怎麼做,你都是禽獸)。

因此在「超我」的眼中,主體不僅是合法合乎道德的主體(legal subject),但同時也都是潛在的罪犯(potential criminals):一個無辜的人之所以無辜,就是因為其他人(幫自己)犯了罪(we can only be innocent in the eyes of law because the other did it for us)。


主體的神經質困境與解決:「你就大方承認你歧視同性戀吧」

Zizek 認為,超我(super-ego)與意識型態(ideology)的作用方式並不相同。意識型態在超喚個體(individual)成為它的主體(subject)(例如,當國族主義意識型態召喚我,我就成了國族主義主體);而超我的作用是反過來將主體給個體化(individualization),也就是不停地質問主體「你」做了這個沒、「你」做了那個沒、「你」有沒有好好地遵從我的命令。來 quote 一段吧:Superego addresses me as a unique individual; confronting me with my guilt and my responsibility. Do not escape into generality; do not resort to circumstances. Look deep into your heart and ask yourself: where do you fail with regards to your duties. [...] In the eyes of superego, I am alone; there is no big other behind which I can hide. I am guilty as charge because the very position of being charged makes me formally guilty.

這也就形成了當代西方社會主體的困境:例如,在生態主義(ecologism)的作用下,主體不斷地質疑自己「這樣做對環境有沒有幫助」、「我有沒有做好回收」、「我買的這個商品是不是有機、是不是公平交易」;而在政治正確的種族主義作用下,主體不斷地質疑自己「我這樣是不是成了種族歧視者」、「我這樣說話對嗎、會不會冒犯或歧視對方」、「我該不該批評或指責這樣的事」。同樣地邏輯可以在多元成家的反對者身上看到:在政治正確的對自身恐同的抗拒之下,不斷地質疑自己:「我這樣是不是歧視同性戀?」、「我這樣是不是恐同?」這些都是政治正確的超我的命令所造成的神經質症狀。

那麼,該怎麼突破這樣的困境呢?Zizek 說,超我的邏輯就是:the more you are guilty, the more you are innocent。所以,幹你他媽的,你就承認你歧視同性戀啊!你就承認你恐同啊!你必須承認超我所加諸於你身上的枷鎖與道德情緒,你才有可能解決自己的衝突、矛盾、與神經質問題。你承認你歧視同性戀,然後你才能回過頭來分析、探究你為什麼會這樣想、你為什麼會有衝突與矛盾,你也才能知道你被什麼樣的意識型態所操作、你才知道你被什麼樣的超我所禁制與誘惑。

先這樣吧。